谈谈广告业如何互联网+?

2015-05-02 11:25:33 diwoad

 最近,罗辑思维发布了一篇争议极大的文章《广告业逆袭:甲方闭嘴,不服来战》,文章称找来25位中国顶尖创意人为甲方做广告,但前提是身为甲方的你“不许插嘴、不可以提修改意见。”名额只有25个,而且并非先到先得,72小时的报名后,创意人有“挑客”的权利,被选上的甲方需要付5万元的创意费。在第三天的罗辑思维的语音表示,报名的企业有1500个,本来以为都是一些移动互联网公司,结果发现很多传统行业的都申请要参加,据说有的企业让三四个部门一起报名。
  
  在广告公司的各种群里,这个话题炸开了锅,有很多广告创意人认为这是罗辑思维故意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有的广告创意人则认为让“甲方闭嘴”的广告文案是不可能出现的,甚至有的广告创意人认为,即使是顶尖创意人,也没法做到让客户满意。
  
  这个话题为什么引发极大争议?因为这两年以来,广告业都在集体思考转型,思考如何融入互联网。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写入“‘互联网+’行动计划”,犹如议论罗辑思维一样,大家都在热议“互联网+”,究竟“互联网+”将会对现在的广告业带来哪些改变或者机会?
  传播价值链的变化
  罗辑思维发起的“甲方闭嘴,不服来战”的活动,不管其是否真的能成功,但是本质上已经反映了今天整个传播生态的变化,罗辑思维并不在意到底能不能创作出好的广告创意或者是真正解决客户的问题,他的重点是有没有企业参与,第二则是这件事情能不能形成话题。
  
  罗辑思维的动机和实际的行为,已经很明显的说明了互联网时代,广告业所面临的挑战:大创意+大制作+大媒体的时代已经结束,快速反应、有话题、轻量级、社群化、常态化、参与感强的传播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受到关注。传统广告创意模式已经被社会化瓦解,广告公司的热点洞察力、行业趋势把握度、内容制造能力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广告仅仅能够满足广告主的曝光需求显然已经不够,符合互联网语境的创意才能引来关注和参与。
  
  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广告业的发展要从传播链条上去思考,要从人群语境上去思考,要从媒介传播模式上去思考,才能找到突破之道。
  
  创意+技术+实效的协同
  
  过去考验广告公司的能力靠的是出大创意拍大广告片做大平面广告的能力,现在考验广告公司的则是实时创意,互联网语境的创意能力,整合能力和技术的创新和应用能力。例如,现在很多品牌都需要朋友圈的转发热图,要HTML5,要微电影,要信息图,要与当下热点结合的传播创意,这些都在考验创意能力,新创意公司和内容为主导的广告公司还有很大的潜力。
  
  但是,单纯仅仅是制造出互联网创意还不够,能不能借助技术整合更多的数媒体或者跨媒体,对创意进行传播和扩散,精准到达消费者,是广告行业需要关注的问题,互联网语境+创意+技术+实效的协同才是互联网+下的广告公司的出路。
  
  程序化让广告更加数据化和精准化
  
  最近两年来在广告界流行的程序化购买,正在重塑整个数广告产业,广告主都将拥抱程序化购买,在程序化购买时代,媒体、流量、技术、广告主和数据成为了广告的关键要素,成为了新的数广告生态。
  
  当前中国程序化广告市场正处于快速成长期,高速增长一方面是由于RTB市场的高速增长,另一方面是受到非RTB的程序化购买方式以及视频广告程序化购买的推动。
  
  跨媒介、跨平台、跨终端的广告投放,并对广告投放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及优化,这是程序化购买最大的优势和特点。未来与数有关的广告都通过程序化去完成,互联网也将会继续推动广告的数据化管理和精准化。
  
  万物互联的场景广告时代
  
  新技术让生活方式移动化、可视化、智能化,在可穿戴市场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的时候,下一个阶段则需要考虑万物互联化以及个人生活的互联化。
  
  未来所有的东西都是智能化的,每一个生活中的硬件都不再是孤立的,而是思考“物与物的相互链接”,这将让硬件拥有互联网生命,消费者与设备之间的交互也将变得更加简单,万物互联之后,会建立新的商业生态系统,就会长出一些新的玩意新的东西。
  
  万物互联将带动广告业进入一个场景广告时代。例如,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市场不仅仅在手机,未来,随着可穿戴设备普及,移动广告更是可以跳出手机和平板的屏幕延伸到各种不同的场景中,并且实现多种数据的串联,使广告投放变得更加精准有效,苹果智能手表、健身跟踪设备这类产品越来越成为主流,这都为移动互联网广告带来了新的机会。
  
  “+互联网”不等于“-创意”
  
  “互联网+”是一个人人皆可获得商机的概念,但是,“互联网+”不是要颠覆,而是要思考跨界和融合,更多是思考互联网时代产业如何与互联网结合,创造新的商业价值,企业不能因此陷入“互联网+”的焦虑和误区,“互联网+”更重要是“+”,而不是“-”,也不是毁灭。
  
  对于广告业而言,“互联网+”是要思考如何通过新技术帮助广告业增加价值,增加服务,而不是让所有广告公司都变成互联网公司,广告的本质和逻辑并不会因为“互联网+”发生变化。越是在“互联网+”的时代,对于人性和趋势的洞察越重要,“创意”的价值依然重要。只是,广告的经营方式需要和互联网的技术进行深度的融合,广告不再是过去的千篇一律的单一形式,在互联网时代,广告可以有更加丰富、更加个性、更加有参与感的表现形式,而这些都依赖于我们的广告从业者要敢于创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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